采购合约的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加强采购合约管理工作,防范合约采购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约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 原则
本办法规定采购合约管理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明确合约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规定采购合约管理的具体内容。
三、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所需要原材料及日常所需要各种物品的对外采购合约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四、 合约形式
采购合约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签约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采购合约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书和会签表等,均属于合约的范围。
五、 合约内容要求
一、 合约内容必须完整,合约基本要素必须齐全。
二、 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文字表达严谨,书写工整。
六、 管理组织
公司物管部负责具体的采购合约的谈判、起草、执行、变更,物管部经理、物管总监、结算部经理、财务总监对采购合约进行审批。
七、 合约的签订
一、 签订合约
年初物资采购的供方,通过公司评审后,通过的供方报当年的物资价格单,物管部确定价格单后,与供方签订合约。
二、 职责划分
二.一、物管部负责合约签署前合约询价、议价、调研工作。
二.二、结算部和质检部配合合约货款和合约的质量检验工作。
二.三、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采购合约的管理提供支持。
八、合约履行
一、履行合约
一.一、合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按合约约定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约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二、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合约承办单位应对合约的履行情况以履约管理台账的形式作具体全面的书面记录,并保留相关能够证实 合约履行情况的原始凭证。遇履行困难的`合约,必须及时向相关参与合约管理的部门通报,并汇报相关公司领导。
二、合约变更及纠纷处理
二.一、严格按照合约约定维护公司权利和履行公司义务。在合约履行中出现下例情况之一,执行机构应及时汇报公司,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及合约约定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约。
二.一.一、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合约不能履行的。
二.一.二、由于对方在合约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约所规定的义务。
二.一.三、由于情况变更,致使我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合约,或虽能履行但会导致我方重大损失的。
二.一.四、其他合约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二.二、合约发生纠纷时,应会同法律顾问与合约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应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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