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路施工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土路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黄竹镇昌兴大道ko+四八零—ko+九六八.四八六标段水泥砼路面工程,全长四八八.四八六米,路面宽一二米。总面积五八六一平方米。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c三零,厚二四厘米,使用四二.五水泥。
二、工程造价
道路工程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确定,总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三、工程款拨付
工程款由甲方负责筹措,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五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四五%,剩余五%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二天内不到,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技术及质量
一、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海南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二、以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标准和双方合同为依据。
三、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期
总工期:天(具备施工条件的有效工作日),开工日期:二零xx年月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开工,工期顺延
六、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二.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持证上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七、双方责任
甲方:
一、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施工用电、机械(搅拌机、装载机)、材料的采购、运输、供给。
二、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三、甲方负责人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乙方:
一、按工程需要自备施工机械和人工,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二、在工程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乙方违约:
一.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五%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七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
一、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甲方无息支付。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与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如有特别 情况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三、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总硬化面积约一万四千㎡,现对硬化工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的施工进行发包。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二.一、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的施工,具体做法及工程量见图纸及变更。
二.二、承包范围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条承包方式
三.一、包工【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三.二、不包含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及水、电费用。
第四条合同工期
四.一、进入现场后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五.一、合格工程;
五.二、同时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变更、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六条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六.一、合同价款
六.一.一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陆元肆角人民币(大写)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已包括混凝土路、防滑纹、伸缩缝、所有道路工作内容的人工费、管理费、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包死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六.二、结算办法
六.二.一、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六.二.三、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六.三、支付方式
六.三.一、无预付款,经监理及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付已完工程量的五零%;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一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九五%;余款五%作为保修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修期满一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
六.三.三、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七.一、验收标准:
七.一.一、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七.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同类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七.三、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汇报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汇报已被认可。
第八条质保期及维保
八.一、本工程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壹月,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按双方责任划分,
八.二、甲方责任:
一、路基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一切原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
一、由于乙方振动、模板、配料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并做出相应补偿;
二、乙方在道路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天气自然灾害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一.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一一.一.一、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施工,涉及到费用的现场签证,须通过甲方内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一一.一.二、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一一.一.三、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工程竣工等的验收;
一一.一.四、对乙方进场材料、施工半成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调换、退场或返工;
一一.一.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作业环境及各参建方的关系;
一一.一.八、施工前甲方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施工中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及水、电表的安装,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
一一.一.九、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一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一.二.一、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工程施工和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
一一.二.二、配合甲方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
一一.二.三、按照合同工期和合同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一一.二.四、严格实行工序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报验制度,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一一.二.五、施工期间至工程交付时,由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乙方负责清运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一一.二.六、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所有的人为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均由乙方负责;
一七.二.七、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偿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返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返工造成乙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视为乙方工期超期,乙方应当按照上述工程超期的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乙方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一一.二.八、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有关指令,对现场所有其它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施工时如损坏甲方、乙方、第三方的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还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清;
一一.二.九、乙方负责与自己的劳务工人签订合同,并购买保险,甲方在此对乙方责任进行告知,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乙方务工人员无与甲方单独结算权利,出现一次,乙方承担一零零零零元违约金。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二.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因乙方原因违反以上规范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三.一、质量责任及其它责任
一三.一.一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视情况有权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
一三.一.二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二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一三.二、工期责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根据工期节点每延迟一天,扣除工程总价款三‰的违约金,若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由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认可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一三.三、延期付款责任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三.四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按照其相应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一四.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或解除:
一四.一.一、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的;
一四.一.二、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的;
一四.一.三、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一四.一.四、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七.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一七.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分,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委托签约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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