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教职人员出家的; IL5中文字网
(二)在同一学校或者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IL5中文字网
(三)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IL5中文字网
(四)名字中含有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的字; IL5中文字网
(五)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IL5中文字网
(六)父母离婚、再婚的; IL5中文字网
(七)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IL5中文字网
佛教教职人员还俗的,可以恢复出家前使用的名字。 IL5中文字网
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变更名字的,应当经监护人一致同意。 IL5中文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