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故事(必读六篇)
老张的哲学
文/马德
刘震云讲了个故事,说在灾荒年代,逃荒的路上,老张死了。
老张临死之前,他没有想起妻离子散,没有想起蒋介石,也没有想起日本鬼子,他只想起了老李。原因是,老李是三天前去世的。
"我比老李多活了三天,值了".这是老张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这个世界的好多人,都活在老张的哲学里。遥远的地方,有天大的事情,也都跟自己没关系。最让他们在意的,是身边的人。因为,身边的人那里,才有自己的苦难和幸福。
有一个老婆婆,女儿在北京,每年她都要去住女儿家,少则十天,多则几个月。每次从女儿家回来,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另一个老婆婆家去串门。然后,大讲北京的大街、商场以及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她为什么要讲这些呢,就是因为这个老婆婆的儿子在县里做官,总会大包小包带回好多东西,而她没有这样一个儿子。每次回来,把该说的该讲的说完了讲完了,她便一下子觉得心气和顺,幸福感十足。因为,终于在这件事上,把差距找平了。
后来,听故事的老婆婆中风瘫了,已经不问尘事。她也很少再去北京的女儿家了,或许在她看来,这趟旅程,已经没有了意义。
朋友所在的一家科技公司,每到年底都要走几个人。原因是发奖金。发钱也会走人,是奖金发得少吗?朋友摇头。朋友说,不是因为钱发得少,而是因为自己的钱比别人少。有的人,拿到手的奖金有二十多万元,最后也走了。一问,只比别人少一两万元。
有人劝,算了吧,不就是少那么几个钱,何必呢?听的人一脸的愤然,说,这能随便算了吗,名义上是钱多钱少的事,其实这里边有猫腻,奖金中的小区别,可是领导那里的大江湖啊!
好多人,本不该走,结果,跳槽之后混得一塌糊涂。对此,朋友不无感慨:在别人那里较真太多了不好,因为别人什么都不少,而你会失去很多。
乡下有一对夫妻,爱占小便宜。每到庄稼成熟的季节,总喜欢在别人家地里,或者掰个棒子,或者摘几根豆角。总之,这样便觉得十分快活。乡里的人们,都知道这夫妻俩的德行,也懒得搭理他们。不料有一天,妻子竟被气死了。一个爱占便宜的人怎么会气死呢?原来,她家的地里,丢了一个大倭瓜。
偷了一辈子的人,结果被人偷了,还送了命。看来,人这一生,如果把所有都牵系在别人身上,滋味不好受啊。因为,别人那里,有自己的幸福,也有自己的痛苦,是快乐场,也是埋葬地啊。
旧书不厌百回读
文/积雪草
每次搬家,我都会丢弃一些可有可无的物品,不能穿的衣服鞋子,不能用的杂物等。能丢的都丢,能舍的都舍,唯有书,我是一本也舍不得丢弃的。
那些旧书曾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在时光中跟着我辗转、迁徙,在柴米油盐里浸润。有的纸张已泛黄,闻上去甚至有股淡淡的霉味,有的缺角少页,不再完美,但我就是舍不得丢掉它们,像宝贝一样珍藏着。
偶尔从书柜里拿出一本书,里边会有折痕,或者掉出一两片风干的树叶、花瓣。我知道,那是我曾经在书里留下的足迹。
生命中,能和一本书相遇也是缘分。
那些书,也许是从书店里买来的,也许是在旧书摊上淘来的,能让我下决心掏出口袋里的银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在书店里流连的时候,往往只看不买,若买,定是爱不释手,做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的打算。
人说旧书如老友。
旧书重看,会有新的理解和体悟;老友重逢,会有新的认知和感动。把手言欢,时光或许会使他的容颜模糊,却掩盖不了他的内涵。就算许久不见,就算只是在人群中匆匆看了一眼,那本书依然是自己所喜欢的,那个人依旧是自己所挂念的。
晚唐文学家皮日休曾俏皮地说:"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大诗人苏东坡在《送安敦秀才失解西归》中说得更直接:"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一本旧书放在家里,读上百遍,其义自见。只是大多数时候,我并没有这样勤奋,能读上几遍,就算很好了。
旧书也好,老友也好,每一次重读,都是一段曼妙而美好的时光,都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和慰藉。这是旧书的魅力,是老友的魅力,也是时光的魅力。
旧书不厌百回读,那些旧书曾见证一段岁月,于人生的风风雨雨中与我一同走来,我怎舍得与它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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