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戈壁上有一座白色的房子。房子里住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那个女人喂了很多猪,肯定有三四十头。听说戈壁没有感染猪瘟的,戈壁不用交房租,也不用交费用,那女的就来了。每天用一个大铁桶从最近的村子来回拉十几次水。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女人拉水的姿势,肩上扛着三指宽的皮带。她双手抓住车的杆子,用脚猛踩地面。一步一步,她稳步向前弯曲。路上有一个大斜坡。每次她都在离坡十步远的地方停下来喘口气,然后拉着车像冲锋一样拼命跑,每次都只能勉强爬坡。我们有时见面,帮她修车。她的孩子,最多三岁,总是拉得远远的,流鼻涕流泪,摔倒了爬起来,满身污垢。女人走一段路,就会停下来,擦擦汗,扶着铁棒,看着孩子跑,喊几声:amp; 快跑!听话,走一会儿。amp;
当时没什么感觉。现在想来,女人每一次回头,对孩子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在咽眼泪。她多么想停下来,抱抱孩子,带着孩子慢慢走,可是她知道自己有温暖,生活并不温暖,孩子需要温饱,她以后还要上学。目前有这些猪,还是有一点希望的。孩子虽然苦,但总有苦的时候。
再苦,你也会习惯的。那个女人终于可以轻松的拉够一天的水,终于在戈壁上煮了一些无叶的草,猪一天天的长大,女人的脸开始泛红。她开始觉得戈壁缺乏原创,太单调了。她从附近的地里搬来一株植物,就是带刺的野玫瑰。她说这戈壁最缺的就是花。野玫瑰生命力很强。一旦存活下来,就不能再挖了。
每隔一段时间,她都会多拉一两桶水给野玫瑰浇水施肥。一个月后,野玫瑰开了,粉粉的,像红色的火焰。她家的猪也出栏了,还了些债,又带了一批小猪进来,拉水更卖力了。
那年我考上初中,家离学校太远,一周回去一次。我一回来,就想起了白宫。我只是想看看,但是我妈妈阻止了我。说我不能去,因为那里有猪瘟。原来,女方的养猪场患了猪瘟,猪都死了,女方带着孩子走了。心里空荡荡的,但很快就忘了这件事。
第二个暑假的一天,我一个人在屋里无聊,就出来散步。走着走着,突然,在烈日炎炎的戈壁滩上,我看到前方远处有一团红色的火焰在闪烁。谁去那里点火?我记得!罗斯!玫瑰还活着!
这是一朵玫瑰!女人从原野搬到了戈壁的野玫瑰。女人擦干眼泪后,在玫瑰旁边挖了一个又深又大的坑,把死猪都埋了。玫瑰,从这个坑里汲取养分和水分,自由绽放,美不胜收。
我想起了那个女人,她拉车的样子,还有她车后面哭泣的孩子。女人,你的玫瑰还活着,还很茂盛,花儿开得很灿烂。和你的孩子一样,你一定会跌倒再爬起来,永远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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