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五种刑罚。最初为墨(将墨涂于犯人刺刻后的面额部)、劓(割去犯人的鼻子)、?fdad?(弄断犯人之足)、宫(割去男犯生殖器,闭塞女犯生殖器)、大辟(对死刑的通称)五种。隋代至清代改为笞、杖、徒、流、死五种。
古代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1) 秦以前为墨、劓、剕、宫、大辟。《书经.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汉.孔安国.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2) 秦汉时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3) 隋唐以后为死、流、徒、杖、笞。《旧唐书.卷五○.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4) 现行刑法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项。
五刑
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产生的,从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是一种野蛮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
五刑相关:“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逸周书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