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刚正有节操的女子。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
(谚语)贞烈的女子守节而不改嫁。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也作「烈女不嫁二夫」。
烈女不更二夫
烈女不更二夫 (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
解释:烈女:刚正有节操的女子。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
出处: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
示例: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49回:“忠臣不事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