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佛教寺院主持者的职称。意为久住护持佛法。唐代始置。也称方丈。
②做主持;负责总管寺院的事务:却请两个僧人来住持。
③道教执事名。也称监院、当家。道观的实际主持人。管理全观所有事务,地位比方丈稍低,但实权比方丈大。
护持佛法,令佛法久住世间。
《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愿为此会诸菩萨众及为末 世一切众生演说菩萨修行渐次,云何思惟?云何住持?」
住持
道教全真派也设有住持一职,在道观或道院中掌管大小事务,佛教和道教的住持是寺院和道观的当家、负责人。汉传佛教名词。原为久住护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个寺院的主僧,佛教传入中国后借用这一名词。
方丈 当家
沙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