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1957年开始出现于中国。“文化大革命”中恶性发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将其列为人民的民主权利。因其没有起过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积极作用,反而妨碍了人民正常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1980年全国人大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通过决议,取消了宪法中关于“四大”的规定。
称道、天、地、王。
语本《老子.第二五章》:「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四大
四大范围很广,有指四大美女的说法。《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有:“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内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印度指地、水、火、风、空为五种构成物质的基本元素。佛教加以改造,谓地、水、火、风四种物体均能保持各自的形态,不相紊乱。亦名四大种。种,有能生的作用,如种子。佛教认为一切物质都是四大所生。又把物质世界称为色法。色,分能造色和所造色两类,四大种为能造色,其余一切物体为所造色。此外,还有诸多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