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言 -
唐,谢陶
天不与人言,祸福能自至。
水火虽活人,暂不得即死。
蹈之焚斯须,凭之溺容易。
水火与祸福,岂有先言耳。
这首诗以水火为比喻,阐述了祸福无常的道理。诗人认为,天不会与人言语,祸福会自然而然地降临。水火虽然可以滋养生命,但如果不慎蹈入其中,也会立刻丧命。因此,水火与祸福并无先兆可言。
首句“天不与人言,祸福能自至”,表达了诗人对命运的无奈和敬畏。他认为,人的生死祸福并非由自己决定,而是受到天命的安排。这种观念在古代文学中较为常见,体现了古人对命运无法抗拒的感慨。
接下来的两句“水火虽活人,暂不得即死。蹈之焚斯须,凭之溺容易。”则通过水火的例子,进一步说明了祸福无常的道理。水火虽然可以滋养生命,但稍有不慎,便会酿成大祸。这里的“蹈之焚斯须”和“凭之溺容易”形象地描绘了人们在面对水火时的危险境地,强调了生命的脆弱和无常。
最后一句“水火与祸福,岂有先言耳。”总结了全诗的主题,指出祸福无常,无法预测。这句话也提醒人们要珍惜生命,谨慎行事,因为祸福往往来得无声无息。
总的来说,这首诗以简练的文字表达了深刻的哲理,通过对水火的比喻,揭示了祸福无常的道理。诗人的观点在古代文学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也为后人提供了反思人生命运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