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动工具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出租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工程名称:
五、租赁时间:
年月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一八零零零.零零元包干。(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二、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一六五零零.零零元包干。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一六零零.零零元/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三、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一六五零零.零零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四、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六零%收取滞停台班费,即九九零零.零零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汇报为依据,从乙方工程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五、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六、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
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一、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二、塔吊每月不得低于二八个工作日(天天工作二四小时)。
三、操作指挥人员必须二四小时待命作业,考虑二四小时连续作业。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四、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基础图纸。
五、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六、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四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二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七、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二台、吊盆三个、料斗二个、吊绳三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八、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一、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汇报工作。
二、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三、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塔机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一六T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五、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六、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七、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一、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二、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塔机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一零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二零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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