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永城市 共 平方米土地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一、甲方提供工程图纸和书面文件,花木品种及规格见附页。
二、根据不同的地形及面积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一、本合同以包工包料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二、考虑到校园的具体情况和地形障碍,工程内容如有变动,按甲方要求施工。
三、本工程于二零xx年四月二八日开工,至二零xx年五月一零日竣工。若碰到人力不可抗因素和校园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及时完工,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四、苗木成活率达到一零零%为达到甲方要求标准,如苗木成活率达不到一零零%,由乙方三年内负责补载。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大写) 元。
四、三年内如人为破坏及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三年内花木自然死亡,由乙方负责。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校园绿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祖武学校绿化工程
二、工程范围:宿舍楼前护坡植草皮、教学楼前绿化区松土、营养土回填、植草皮等(具体见附件《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三、工程地点:甲方校园东头绿化区、宿舍楼前护坡,由甲方指定具体绿化区域。乙方作为专业人员应该首先以专业眼光对绿化区进行规划,以最有利于校园美观为原则,在甲方指定区域对草皮、苗木及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进行科学规划,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草皮为单价八.五元的马尼拉草皮;苗木为红豆杉二株、罗汉松二株、枸骨树二株、红叶石兰二株;石桌、凳为大理石工艺制品;绿化区道路为水泥路面嵌小卵石。
第二条:工程工期
一、本工程总工期为一五个日历日,乙方应当保证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工程实施。
二、乙方保证于二零xx年四月三零日之前(雨天顺延)将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全部种植、栽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三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含税金)暂定为:二.九五万元整(大写为:贰万玖仟伍佰元整,具体见《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最终根据实际用工、用料情况据实决算。
第四条:付款时间
绿化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乙方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并根据双方认可的工程量确定实际工程价款,乙方根据确定的.实际工程价款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仅负责乙方绿化工程实施期间水源、电源,其他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期间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如甲方有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及《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工程实施;
二、乙方认真考察了绿化区域并确认了绿化实施方案,保证工程实施标准。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不得打扰学校师生生活及污染环境,每次施工完毕要负责施工现场清扫干净。
第八条:工程验收
绿化工程实施完毕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该验收以甲方的确认为准。如因乙方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养护义务或履行该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五%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养护苗木,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二零%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甲方将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 第一小学
绿地总面积为 二八零 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一.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三个月 (二零xx年四月五日起算);
三.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附苗木结算清单),通过审计结算后按照实际支付。
五、付款方式:
一.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七零%(其中一零%养护费三个月养护期满后付清)。
二.余款待三个月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养护期内遇自然灾害、人为引起的原因导致绿化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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