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军队;统领军队。
2.官名。明代遣将出征,别设总兵官﹑副总兵官以统领军务。其后总兵官镇守一方,渐成常驻武官,简称总兵。清因之,于各省置提督,提督下分设总兵官及副总兵官。总兵所辖者为镇,故亦称总镇。
统领军队。
《隋书.卷四○.元谐传》:「上敕谐曰:『公受朝寄,总兵西下。』」《宋史.卷二五.高宗本纪二》:「以周望为两浙、荆湖等路宣抚使,总兵守平江。」
总兵 (古代武官)
总兵,官名。明初,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结束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
明朝的兵制承袭发展了唐、宋、元兵制的特点,建立了卫所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的管辖秩序为五军都督府、都司、卫所体系。